湖南开展同步放鱼活动,放流3.52亿尾鱼

2023-06-10 05:54:25   来源:三湘都市报

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6月9日讯(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钱娟)6月9日上午,2023年湖南“全国同步放鱼”活动在长沙橘子洲公园战备码头举行,社会各界人士一道放鱼湘江,共放流“四大家鱼”和珍稀鱼类2825.2万尾。当天,全省80个县市区在不同水域开展同步放鱼活动,共向“三湘四水”天然水域投放鱼苗鱼种3.52亿尾,包括四大家鱼、珍稀保护物种胭脂鱼、湘华鲮鱼、倒刺鲃鱼等品种。

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,可有效增殖水生物资源、修复水域生态环境、维持生物多样性,是维护湖南水生态、水环境的重要举措,也是贯彻落实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。据悉,今年我省重点在洞庭湖、湘资沅澧“四水”及其支流水域、珠江湖南水域、5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型水库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,统一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,全年计划放流鱼种及亲本7.08亿尾(粒)以上,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。在蓝藻多发水域适当增加滤食性鱼类比例,以渔养水,以鱼抑藻,改善我省水域生态环境,保护水生生物资源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,我省长江湖南段、洞庭湖、湘资沅澧“四水”干流等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渔。监测表明,“十年禁渔”效果初步显现,单次调查到的鱼类种类数量维持在较高水平,珍稀濒危鱼类出现频次增加;洞庭湖长江江豚资源有一定恢复,由2017年的110头增加到了162头,年均增幅6.55%;鳤近20年来再次出现在洞庭湖,2022年在西洞庭湖、松澧洪道、虎渡河等水域共监测到20尾;多年未见的刀鲚洄游至湘阴横岭湖水域产卵繁殖。

科学增殖放流,这些要点请注意

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资源,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。但是盲目、随意地放流或者放生,可能适得其反,严重的甚至可能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。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极为重要。

苗种选择:防止生物入侵是重中之重

按照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增殖放流的苗种和亲本应当是本地种或者F1代种,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。其中,水生经济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》;珍稀、濒危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《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》。

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谭镜明提醒,禁止增殖放流外来种,杂交种、选育种,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。检测、检疫不合格的物种不得放流。

投放方式:放流前进行野化驯养

在开展增殖放流前,需要增加放流苗种野化驯养的环节,训练和提高人工繁殖苗种在野外的生存能力。如,将准备放流的鱼苗提前在网箱里暂养一段时间,让它们逐步适应将要生活的水域环境。选择晴朗、多云或阴天进行增殖放流,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剧烈颠簸、阳光暴晒和雨淋。

在鱼苗投放时,常规投放是人工将水生生物尽可能贴近水面(距水面不超过1m)顺风缓慢增殖放流水域。采用倾倒、空中抛撒的方式,将影响存活结果。

放流水域:莫让“放生”变杀生

放流水域的基本条件要满足生态环境良好、水流畅通,温度、盐度、硬度等水质因子适宜,增殖放流对象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生物较少等特点。

需要提醒的是,城市公园水域、水质有污染的水域都不应成为水生动物的“放生”场所。城市公园水域一般是封闭性的水域,不适合过多鱼类的生存,大量放流后鱼类会因缺氧而大规模死亡,进而影响水质和城市景观。一些自然水域因环境污染造成水质状况不佳,并不适合大量鱼类生存,在这些水域“放生”等于杀生。

责编:许利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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